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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002741GHKJ(002741)2023-11-27 10:4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 质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谨慎 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