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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743Fuhuang(002743)2024-04-25 12:41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