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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重大事项处置制度(2023年12月)
002747ESTUN AUTOMATION(002747)2023-12-26 11:22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 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高效运作。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 公司关于交易和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 的事项: 1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