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舆情信息处置工 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社会形象、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 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报道、传闻、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依法应对、 注重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给公司社会形象、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 ),负 责领导和指挥公司舆情处置工作。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