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委员会委 员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董事会解除其职务。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