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昇 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