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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002755ASK PHARM(002755)2024-04-28 07:41

第一条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 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 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工作。战略委员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