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