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关联担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并预计关联担保额度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构成 对特定对象的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