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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二零二四年三月 第一条 为规范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 的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