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零二四年三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 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 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 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