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裁(即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和任命。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和领导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总裁主要权限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三章 公司管理层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