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