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大股 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 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关联方, 以及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 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