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 |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 |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 | |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 | |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