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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20240125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78ZHONGSHENG GAOKE(002778)2024-01-25 10:1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二〇二四年一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