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 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