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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 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 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其他一名委员代行其职权;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