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