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