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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顺: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3-06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4 号)、 《关于对王普宇、胡晓玲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3〕25 号)及《关于对苏旭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4 号)内容如下: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公 司)存在通过新疆机汇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创盈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昌顺物 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达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