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疆天顺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