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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顺: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 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 政策,以及本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 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中公司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由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