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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顺: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当事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天顺"或"上市公 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3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09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1 号),因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 2024 年 5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