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赫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推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后,由 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拟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60 万股。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