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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12)
002810SD HEAD(002810)2023-12-28 11:08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