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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817HSJN(002817)2024-03-22 12:3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