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富森美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