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 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