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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2818FSM(002818)2024-08-29 11:2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四川 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