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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 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税)后,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将剩余募集资金 59,600.00 万元缴存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扣除保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