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层、29 层 邮编:518035 电话:0755-33988188 传真:0755-33988199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君深意字第 266 号 致: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