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推 举,由独立董事卢绍锋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锐、任达参加会 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 1 / 3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部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