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94-00002 号 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罗元清律师、林培伟律师(以下简 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同兴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