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斯贝尔") 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潭爱先生因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 合同纠纷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将刘潭爱先生持有公司 3,072,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84%)视情况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减持方式进行执行,减持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如本 次司法执行完成后,刘潭爱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将从 8,370,400 股减少为 5,298,000 股,持股比例将由 5.01%下降至 3.17%,刘潭爱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 2、刘潭爱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潭爱先生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