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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 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可以 胜任公司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马礼斌为公司总经理、马瑜霖为公司副总经理、钟鼎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慧奇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