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四次修订稿)
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四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9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已收悉。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或"力盛体育")会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实并制作完成 问询函回复,并根据要求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披露。 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 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