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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858LSR(002858)2024-05-16 1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乔若瑶律师、刘丰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