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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002858LSR(002858)2024-08-20 10:5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认真审阅第五届董事候选人有 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夏青先生、夏南先生、余星宇先生、顾晓江先生、 曹杉先生、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鸣杰先 生、张桂森先生、陈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 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