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