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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866Transimage TECH(002866)2023-12-08 12:1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且须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规则规定进行及 时补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