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 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 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 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