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 核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 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伟民先生、于树发先生、徐壮 先生、杨锦刚先生、李静女士、李爱芹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