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 查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的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制度的规定;决议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决议无效。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为: (一) 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