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孙卫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发来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 变动超过 1%暨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 告知函发出日,因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化等综合原因,孙卫平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邓思晨、邓思瑜、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的 72.97%减少至 71.46%,变动比例为 1.52%;孙卫平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票 314.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明细 | 信息披 | 姓名/名称 | 孙卫平 | | | | | --- | --- | --- | --- | --- | --- | | 露义务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