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博医疗的监管函
关于对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志雄、 罗炯、华贤楠、陈丹荷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39 号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林志雄、罗炯、华贤楠、陈 丹荷: 经查明,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四)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 一是你公司个别重大事件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且内幕信息 登记表中相关知情人未签字确认。二是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公司章程》执行不到位,未为相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 (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2022 年 3 月 17 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4.8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前述期限届满后,你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迟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二)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披露不完整 你公司存在开放部分 OA 系统权限供捷斯尔(厦门)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百迈思(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部分人员 使用,并协助前述公司开展工商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