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不能为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