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