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