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 ...